公告國立東華大學第14屆學生自治會選舉候選人登記應備具之表件、登記參選資料範本及申請登記應繳納之保證金等事項

發佈 : 2024-04-04

東選字第1130000006號

主旨:公告國立東華大學第14屆學生自治會選舉候選人登記應備具之表件、登記參選資料範本及申請登記應繳納之保證金等事項。

依據:國立東華大學學生自治會選舉罷免法第16條第4款、第20條第4款、第27-1條、第28條。

公告事項:

一、應備具之表件及份數:

(一)行政中心正副執行長候選人

表件

份數

(一)候選人登記申請書

1份

(二)每一候選人登記表

各1份

(三)每一候選人刊登於選舉公報之個人資料及政見稿

各1份

(四)每一候選人本人近一年內脫帽半身光面照電子檔

各1份

(五)繳納保證金之證明

1份

(六)每一候選人符合本校規定之在學證明

各1份

(七)每一候選人當學年學生會費繳費證明

各1份

(二)學生議會學生議員及研究生議員候選人

表件

份數

(一)候選人登記申請書

1份

(二)候選人登記表

1份

(三)刊登於選舉公報之個人資料及政見稿

1份

(四)本人近一年內脫帽半身光面照電子檔

1份

(五)繳納保證金之證明

1份

(六)符合本校規定之在學證明

1份

(七)當學年學生會費繳費證明

1份

二、各登記參選資料申辦表件之範本,請至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w6EJdrKnwd2V1hqLBmoUVNAFzyEhiCic?usp=drive_link下載。

三、申請登記應繳納之保證金:

(一)行政中心正副執行長候選人,每一組候選人應繳納之保證金為新臺幣2千元。

(二)學生議會學生議員及研究生議員候選人,每一候選人應繳納之保證金為新臺幣2百元。

(三)保證金應以轉帳至選委會帳戶方式繳納,選委會帳戶銀行代號:700、存簿帳號:00913900014407。

單位: 選舉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