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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族的性別平權大補帖

發佈 : 2021-08-10
打工族的性別平權大補帖

打工族在江湖闖蕩,可能會面臨哪些困境呢?

我們整理了一系列與性別平權相關的觀念與法規,讓你面臨歧視或騷擾時,能夠冷靜且即時的面對、求助與處理,也提醒同學在打工時,需要注意自己的安全與權利。

什麼是「就業歧視」?

就業歧視指的是指雇主用與執行工作無關的特質,包括性別與性傾向,決定是否僱用和勞動條件為何,且雇主在該項特質上的要求是不平等、不合理的情況,相關法規有明訂雇主不得有就業歧視的行為,包括就業服務法與性別工作平等法。

就業服務法第五條羅列出各種特質或身分,並且規定雇主在僱用員工時,不得因為這些特質予以歧視;性別工作平等法第七條則規定雇主對求職者或受僱者之招募、甄試、進用、分發、配置、考績或陞遷等,不得因性別或性傾向而有差別待遇。

遇到就業歧視該怎麼辦?

雇主如果有就業歧視的情況,可以向各地方縣市政府或勞工局申訴檢舉,違法雇主可能受有30萬至150萬罰鍰。若雇主因檢舉而給予勞工不利的處分(例如:解雇、減薪),依照勞動基準法第74條,不利的處分無效。

什麼是「職場性騷擾」?

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2條第1項規定,職場上的性騷擾區分為被「任何人」以性相關的行為、言詞進行侮辱、冒犯或歧視的 敵意式性騷擾;或是被「雇主」以明示或暗示的性要求、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言詞或行為作為影響工作條件的行為的 交換式性騷擾

性相關的行為或言詞,包括肢體觸碰、撫摸、強烈追求的舉動,或是使用具有性意味的文字,只要違反當事人意願,或感覺到被冒犯、不舒服,就有可能構成性騷擾。

遇到職場性騷擾該怎麼辦?

一、蒐證

性騷擾的蒐證十分不易,但若是遇到性騷擾,首要 先確保自身安全,其次才是盡可能蒐證。蒐證的過程,若能有當下的監視器畫面或錄音是最有利的,如果當下反應不及,事後錄音蒐證也可行,例如詢問對方當天為什麼要對你有言語或肢體上騷擾的行為。

除了物證,也可以嘗試蒐集人證,例如詢問性騷擾當天是否有同事看見,或是否有受到相同對待的同事或前同事可以出面作證;即使在場真的沒有人目擊,事發後第一時間接觸受害者的人,也可以形容受害者當下的反應與情緒作為證據之一。

必須強調的是,「沒有證據不代表沒有受害」是性騷擾蒐證的過程中十分重要的心態喔!

二、申訴

若遭遇職場性騷擾,可先循公司內部的性騷擾檢舉程序處理,而各公司內部的性騷擾申訴處理委員會就要啟動調查,並且要趕快進行立即有效的糾正補救措施,像是將受害者與行為人分開,降低接觸等,如果沒有進行這些措施的話,受害者除了可以向勞工局反應,勞工局將依法要求企業完備相關調查,最高也可開罰10到50萬元。另外,如果性騷擾行為涉及觸碰、撫摸,屬於較嚴重的性騷擾行為也可以同時向警察局報案,啟動性騷擾防治法的程序。

三、求助

性騷擾受害者常見許多創傷後症候群,無論是否尋求司法途徑,無論過程和結果為何,我們都應該重視這樣的創傷經驗。如果你是受害者,可以尋找身邊信任的親友或使用以下管道求助:

|東華大學諮商中心:https://reurl.cc/4mO1NY

■地址:97401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1號 多容館二樓  
■開放時間:週一至週四 8:00 – 21:00 ;週五 8:00 – 17:00
■TEL:03-8632270
■FAX:03-8632260
■E-mail:pcc@mail.ndhu.edu.tw

|東華校安專線:03-8906995

|花蓮縣生命線:03 836 2995

|衛福部24小時安心專線:1925

最後,除了這些管道之外,也歡迎你聯繫學生會

不必害怕求助,我們會協助你,堅定站在你的身邊

單位: 學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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