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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長遴選|關於校長遴選

發佈 : 2022-10-26

誰可以參與校長遴選程序?
➥校長遴選委員會

根據《國立東華大學校長遴選辦法》第三條,遴選委員會共有19人組成,分別為:

  • 學校代表推選8
    • 教師代表 (至少三分之二)
    • 學生代表
    • 職員
  • 校友與校外公正人士8
    • 校友3人
    • 社會公正人士5人
  • 教育部指派3

東華的校長遴選如何進行?

根據《國立東華大學校長遴選辦法》第七條,校長遴選委員會分成三階段進行遴選:

  1. 第一階段
    從被推薦與自我推薦的人選中遴選並徵詢被推薦人參選意願後決定3~6位候選人參與第二階段。
  2. 第二階段
    現行法規將第一階段選出的候選人的資料上網公佈,邀請候選人來到學校並舉行座談會
    由教師與研究人員行使同意權認可投票 。候選人若超過有同意權人的五分之二(含)以上同意便可以進入第三階段。 ​
  3. 第三階段
    遴選委員會邀請通過第二階段的候選人進行面談。再由遴選委員會選擇一位候選人函報教育部,此位候選人就是東華的新校長了喔!

‼️我們的訴求‼️

  • 學生代表不得少於遴選委員會
     學校代表五分之一。
  • 遴選委員會要有半數委員參與
     座談會。
  • 經學生會選舉產生的學生可以
     參與行使同意權認可投票。
單位: 行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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