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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6 邀請您一起創造歷史

發佈 : 2022-11-18

二十六年前,臺灣實施第一次總統直選,人們真正的有了選擇國家領導的權利。
十七年前,國民大會解散,將修憲的權力下放給立法院和全體公民。
五年前,立法院對公投法進行修法,立案條件大幅放寬。隨後的隔年,臺灣史上第一次通過公投案。

那是人民的意見,逐漸具備影響力的過程。

而今,在不久的未來,也就是今年11/26,將會初次由人民對憲法修正案進行投票。可能不是驚心動魄的、不是戲劇性的,但也必然是一個值得參與的重要時刻。

憲法規定,年滿20歲可以選舉,滿23歲可以被選舉。或許在憲法訂定之初,也就是約70年前,這樣的規定是恰當的,只是到了現代,卻不再合理。

刑法上的成人是18歲,民法成年也會在近期下修至18歲。相較於往昔,現在的青年對教育和知識的取得無疑更加普遍。18歲已然擁有公民素養,隨著民法修改,也將背負公民的義務,可以結婚、需要繳稅......卻獨獨沒有投票的權利。

因為這樣的不對等,人們便有了修憲的提議。今年3月,113席的立法委員,以109張同意票通過修憲案,這似乎也是臺灣各大政黨少數對某件事意見一致。經過三讀表決,最後促成了這次的投票。

已有投票權的1930多萬人,憲法認可的的1930多萬公民,代替那些18、9歲的青年,主張他們應有的權利、應盡的義務。修憲的門檻很高,是有效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換個說法,要有965萬人的認同。

這麼多的同意,才能夠主張時代的變化。
這麼多的聲音,才足以宣告人民擁有的權利。
那是經歷了許多波折而得到的。

所以如果你有這個意願,不妨返鄉投票吧。去替那些青年、那些不滿20的公民,投下他們應得而未得的那一票。

替他們主張權利,如同有人曾替我們這麼做。


單位: 學權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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