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 :
2024-09-15
依據《國立東華大學學生自治會經費使用辦法》,特此公告本學年度學生會費補繳與退費相關事宜
一、會費補繳
- 請至臺銀學雜費網站以代收類別111332登入列印學生會費繳費單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
- 補繳期限至第二學期期末。
- 金額為肆佰元整。
二、退費規定
- 申請時間:僅於上學期受理申請,下學期不予受理。
- 退費條件與金額:
- 註冊日前申請:全額退費
- 註冊日後至10月1日前申請:退還二分之一
- 10月1日後至11月1日前申請:退還四分之一
- 11月1日(含)以後申請:不予退還
- 申請流程:親自至學生會辦公室填寫「學生會費退費申請表」,如因特殊原因無法親自辦理,可委託他人代為申請,需附上委託書。
三、注意事項
- 請妥善保存繳費收據,以備查詢
- 退費後將失去原本擁有之繳費會員權益
- 如有疑問或申訴事項,請向學生議會提出
如有任何疑問,歡迎聯繫學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