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有經濟上的困難,或是有特殊保護的必要性,就可以申請法律扶助。
然而,該怎麼申請?會不會需要負擔費用?
這些疑問時常讓想要申請法律扶助的人民卻步。
其實,申請法律扶助並不困難;而費用的部分,原則上當事人免負擔或僅需部分負擔,在特殊情況下才會需要全額負擔。
單純的口頭法律諮詢
沒有身分限制,不需要特別申請
打官司、調解、和解、撰寫契約
需要具有以下身分之一:
● 經濟困難
● 特殊保護必要
依照法律扶助法第17條,當事人要提出「基本資料、案件內容、經濟困難或特殊保護必要的相關證明」給法律扶助基金會(以下簡稱法扶基金會)各分會,才可以申請法律扶助。
舉例來說,A是中低收入戶,因車禍與他人產生糾紛,A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中低收入戶證明以及車禍的相關證據(例如報案三聯單、初判表或鑑定等)親自到法扶基金會分會辦理申請;假如不克前往,也可以書面寄送資料或委託代理人辦理,只是必須確認案情足以清楚交代、說明。
如果法扶基金會判斷可以提供法律扶助,會以電話及正式書面資料通知申請人,告知申請人的案件成立;如果法扶基金會判斷當事人的案件不能申請法律扶助,申請人也有提出「覆議」的權利,可以在收到通知書後的30日內,請法律扶助基金會再重新審查一遍案件,看看是否有誤判的情況發生。
要提醒大家的是,#切莫為了提高申請成功的可能性而提供不實或變造的申請資訊(例如收入、案情等資料)。一旦被發現有所不實,法扶基金會依法將撤銷申請人的扶助准許,還會要求申請人償還已經支出的相關費用,到最後不僅得不到幫助,嚴重者可能還有偽造文書的法律責任!
如果屬於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特殊家庭,依照法律扶助法第31條,是不用負擔任何費用的。
如果屬於法扶自訂標準,或是其他特殊保護必要的當事人,由法扶基金會決定要全部補助或部分補助。假如是部分補助,當事人就必須自行負擔一定比例的律師費用或其他費用。
舉例來說,如果你是花蓮市、單身,2021年每月可處分收入不超過23,918元,那麼你就可以申請到全部補助;假如你每月可處分收入是23,918到28,702元之間,則屬於部分補助。
除此之外,如果你的案件在官司打完之後會取得財產,依照法律扶助法第32條,視情況必須負擔部分的法律扶助費用。如果你取得超過100萬元的財產,原則上必須負擔扶助過程全部費用;如果你取得超過50萬元的財產,原則上必須負擔扶助過程一半費用。
舉例來說,你因車禍糾紛,透過法律扶助最終取得了120萬元的賠償,其中法律扶助為了這個訴訟支出了15萬元,那麼你就必須回饋15萬元給法扶基金會;如果你最終取得60萬元,那麼你要回饋7.5萬元。
如果你不確定自己面臨的法律問題、自身條件是否可以申請扶助,不妨先向法律扶助基金會尋求法律諮詢,確認自己的法律問題以及收入符合法扶標準,才不會讓自己的法律權益喪失!
花蓮分會
電話:(03)822-2128
E-mail:hualien@laf.org.tw
地址:970020花蓮市順興路12之1號
一、原住民族法律服務中心
主任委員:法律學系蔡志偉主任
服務業務:專門辦理宜花東地區因「文化行為」引發的衝突案件
原民中心為族人提供以下服務:
A、法律諮詢(不用審查)
B、律師幫您打官司(需審查經濟狀況和案情)
以上兩種服務均為免費,但需要打電話預約以免多跑一趟喔!
聯絡方式:
電子信箱:indigenous@laf.org.tw
電話:(03)850-9917
地址:花蓮縣花蓮市華西路123號圖書館4樓(國立東華大學創新研究園區)
服務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09:00–12:30;下午01:30–05:30
星期六日及國定假日休息
審查時間:
週三下午01:30~04:00
(自2019年11月起,審查時段將調整至每週二上午09:00-12:00)
二、國立東華大學法律服務社
聯絡方式:
地址:花蓮縣壽豐鄉大學路二段一號
FB粉專:搜尋「東華法服社Ndhu-LawserviceClub」
傳真:038635660
注意事項:可以傳真與FB訊息詢問問題。可面談,但必須預約喔!